每年美好的国庆、中秋佳节都会带来一段假期,相信有很多小伙伴会外出游玩,有很多小伙伴选择亲朋小聚,也有很多小伙伴继续勤奋工作,看似愉快、舒适的假期,其实也隐藏着法律风险,那么如何在假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份国庆中秋假期高发法律问题知识小锦囊请收好~
问:有的餐饮门店或旅游景点的员工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按照公司安排继续上班的,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答:2025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国庆节和中秋节共放8天假,其中2025年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日,2025年10月6日为中秋节法定节日,其他的天数则是休息日。在法定节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以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在其他天数安排员工加班的,如果可以安排员工在工作日调休相应天数的,则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不能调休的,应以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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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旅客乘坐大巴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出行的,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旅客随身携带行李或托运行李损坏/遗失的,该怎么维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八百二十三、八百二十四、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1、无论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有没有过错,承运人都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可以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赔偿,只有在承运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3、承运人对旅客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适用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规定,即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话,那么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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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游客如选择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可能会进一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个保险有什么作用?
答: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一般来说人身以外险只对如下情况承担责任:
1、被保险人身体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车祸、落石、溺水等;
2、属于突发、瞬间造成的事故,比如触电、跌落等;
3、被保险人不能预见的事故;
4、非人体自身疾病所致伤害。
注意:如果不幸发生伤害事件,务必保留好医疗凭证、交通票据等原始凭证以便后续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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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成年人因为与其他兄弟姐妹存在矛盾,平时很少回劳家探望父母,即使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也依然如此,这样是否违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因此,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成年子女探望父母也是维系亲情的表现,不仅符合社会人伦常情和公序良俗,更是在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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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游客在景区遇到强迫消费,该怎么维权呢?
答:如果经营者强制交易的手段还没到暴力、威胁程度的话,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游客有权直接拒绝经营者,并告知本条法律规定,以此打消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如果强迫者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游客当然有权直接拒绝经营者,并建议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告知本条法律规定,以此震慑经营者继续实行不法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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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说明:以上问题内容系结合实践中常见问题的演绎。本文系我所工作人员原创作品,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决策依据。)